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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炮兄:

安泰的一月六日來信說明改制的事情,因為信中說明「一切權益及義務,皆維持不變」就沒有太在意。昨天晚上我突然想到此事,覺得「分公司」跟「子公司」是不 是有所不同,打電話給客服,對方解釋了很多,但我仍然有所疑率。今天安泰的客服回電給我,至少確認一件事:子公司的負債,不會轉移到母公司,與分公司是不 同。我跟您一樣,當初也是看上安泰是國際公司,資本雄厚,較有保障,現在,相對國內保險公司已經沒有這種優勢了。我覺得安泰一月六日的發函有誤導保戶之嫌,這應該是一個漏洞。我想重點應該在:原保單的公司規模大幅縮水,而提出補償或補求措施來看。
我覺得幾個方案也許大家可以討論討論:

一、合約加注:安泰母公司應承擔子公司一切債務。(我問過客服人員:她說安泰母公司當然會照顧子公司,但是是不可能加注簽約 )

二、增加保障項目:例如理賠金額增加,或增加保險項目。

三、降低保額:因為安泰客服說成為子公司後,可以減少往母公司的往返流程,顯然:這一次改制獲益最大的是安泰台灣子公司;既然營運成本降低,原保戶權益又受損,理當將此利益還給保戶。

若以上方案均不可行,也許我們該集結起來,共同找一家新的承接保險公司,看看是否有保險業務員來承接此一案件,我想是一個很大筆的交易吧。

加油,我支持你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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